江苏/南京-2026-02-26 00:00:00
****年**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顶山街道办事处(采购单位)委托,南京弘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就****年**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为**.***万元
*.采购需求(简介):做好****年顶山街道**周岁(含)以上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的宣传引导、沟通协调和理赔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人性化、专业化、便民化服务。(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保险期限:*年,保险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与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具有经营意外伤害、健康保险业务资质的保险公司;
*.同一保险总公司仅能有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
*.供应商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江苏监管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地点:南京市六合区雄州东路**号(理想商业中心)*幢****室
*.方式:现场获取: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网络获取:将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以***格式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六合区雄州东路**号(理想商业中心)*幢****室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响应文件电子版一份,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扫描件,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宜
*.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打印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接收。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本次磋商联系方式
*.采购人
名 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顶山街道办事处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吉庆路**号
联系人:魏春芳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名 称:南京弘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东路**号(理想商业中心)*幢****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