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2026-02-26 00:00:00
江门市拟出让海砂开采区文物考古调查勘探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为确保江门市海砂开采挂牌出让前期工作顺利完成,我局计划采购江门市拟出让海砂开采区文物考古调查勘探项目,对江门市拟出让海砂开采区开展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现将有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积极参与。
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拟出让海砂开采区文物考古调查勘探项目。
(二)项目总金额:本次项目采购总价上限为人民币**.***万元(大写:壹拾陆万肆仟柒佰陆拾元整),所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为全包费用,除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外,甲方无需另行支付其他费用给乙方。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和《田野考古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严格、科学地完成本项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并提交正式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
三、项目服务期限和地点
(一)服务期限:在项目承接单位收到第一期款项后*个工作日内派出考古人员进场工作,自进场起**个工作日完成野外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完成野外工作后**个工作日内提交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如本项目实施地点不具备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条件,则工期向后顺延。
(二)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广东省台山市西南海域,调查范围*.****平方千米。
四、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四十一条,投标人须具备考古发掘资质。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资料要求
(一)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包括投标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以及“四、供应商的资质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上述投标资格证明文件用于资格审查,均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为一份文件,无需密封包装。
(二)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报价表、项目投标方案等。
注:上述投标文件均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为一份文件,必须密封包装。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六、评分标准
| 序号 | 评分项目 | 权重分配(分) | 评分标准 |
* | 考古调查勘探方案可行性 | ** | 对考古调查勘探方案可行性进行评分。包括对项目理解、总体思路和技术路线、工作内容和技术方法、项目工作部署、组织及进度安排、质量控制和保障措施等指标。 优:*****分;良:*****分;一般:****分。 |
* | 同类项目经验 | ** | 近*年,供应商有同类项目相关经验,每提供一项得*分,本项最高得 ** 分。 注: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作为同类业绩评价证明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 | 技术力量 | ** | 根据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进行评分。 优:*****分;中:****分;差:***分。 |
* | 报价合理性 | **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注:如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则本项得分为“*”分) |
七、评审方式
(一)本项目需先进行资格审查,由我局采购工作小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我局抽取评审员组成项目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二)评审结果将在我局门户网站公示*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我局将在规定期限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八、投标资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一)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可邮寄或现场递交,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
(二)递交地点: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号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堤东办公区海域科。
(三)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