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2026-02-26 00:00:00
舒城县万佛山国有林场****年度打孔注药与化学防治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万佛山国有林场****年度打孔注药与化学防治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霍山金坤农林开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经济开发区淠河东路北侧名邦中央公馆*#商*******
成交金额:人民币陆拾陆万捌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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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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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舒城县万佛山国有林场****年度打孔注药与化学防治项目 服务范围:对疫情发生交界处及重点区域的松林实施打孔注药。主要范围为舒城县万佛山林场内大竹园至青年队、索道下站房*天佛寺*咚咚岭*上站房*老佛顶、旅游步道沿线两边以及四斗租等处重点区域松林(不得与****年已实施项目重叠),落实打孔注药小班面积****亩等。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的全部内容。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 服务标准:达到合格标准,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左益华、许礼和、王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号,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舒城县万佛山国有林场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晓天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国建招标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舒城县城关镇广进久富商业广场*#**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