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6-02-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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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鼓楼府桥街文旅街区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澄清、修改文件(一) 标段编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二)投标函附录”中:
修改为:
*、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的获取”中“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修改为:“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的获取”中“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修改为:“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的“*、投标文件的递交”中“*.*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分】”修改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分】”。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本澄清修改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内容执行。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公共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锦晟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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