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6-02-26 00:00:00
成都市新津区交通运输局****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玛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成都市新津县花桥镇马王村二组**号 | ***,***.**元 | 成都市新津区交通运输局****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结算率):**%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类(四川玛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 ********* 餐饮服务 | 成都市新津区交通运输局****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本项目为成都市新津区交通运输局职工食堂所需大米、面粉及面制品、食用油、肉类、水产品、蔬菜及豆制品、干杂及调料、禽蛋及蛋制品、奶及奶制品、水果、副食类等食材配送,为单位早餐(稀饭、包子、馒头、饺子或者面条、米线、抄手;鸡蛋)、午餐(*荤*素,汤、水果)、节假日加班餐及会议餐提供食材配送服务。 | 投标人必须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采购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分包,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询价完成后,投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保质保量的配送产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配送。按照采购人提出的具体时间要求,工作日每天配送采购人需要的食材。遇采购人临时需要临时补货的等详见招标文件 | ****年*月**日*****年*月**日 | 配送猪肉(冷鲜肉一级、热鲜肉一级),执行标准:******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具备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或检测) 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 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及追溯体系。其它肉类应符合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等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一鸣(采购人代表)、袁峰、朱莉兰、何伟、阳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采购招标 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如下: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高新支行 账 号: **** **** **** **** **** 开取发票专用邮件:******@************.***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备案号:********************[****]*****,采购预算品目为********* 餐饮服务,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元,本项目投标人在报价时按结算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进行报价,在实际结算时采购人将按中标人在投标时所报的结算率进行结算,即:配送结算价格=市场参考价格******;投标结算率。(如:投标人在投标时的结算率为**.**%,市场参考价格为***元,则配送结算单价为:***元******;**.**%=**元。)。 投标人的报价(百分比)不得小于等于零或大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监督部门: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联系电话:************。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武阳西路***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津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五津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号*栋**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亮、李奇达、佟巍
电话:****************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