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公告(福财书〔2026〕3号)
2026-02-13
广东/深圳 招标采购
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公告(福财书〔2026〕3号)
广东/深圳-2026-02-13 00:00:00

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公告(福财书〔****〕*号)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福田群众文化中心裙楼公共家具及配套设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帝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南鲲大道**号临港装备智造中心*座*楼、*楼、*楼

  被投诉人: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田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座*楼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年**月*日发布采购结果变更公告。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该投诉。投诉事项为:本项目评标委员会错误核减广东帝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得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本机关裁决如下:

  帝邦控股集团的投诉事项成立,且影响该项目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投诉人对采购过程或者采购结果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四)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因本机关为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向有关部门取得相关证明所需时间共计**个工作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七条、《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规定,上述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