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2026-02-25 00:00:00
市发改委关于调整咸宁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食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引号 : *********/**********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行政审批科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调整咸宁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食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年**月**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
咸宁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调整咸宁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食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咸公检函〔****〕**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国家关于支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申报工作要求,你单位申请调整该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投资金额,经研究,同意调整(项目代码:************************),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该项目设备老化严重,技术性能已无法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和日益增长的检测需求,严重制约了我市食品安全风险的发现、预警和控制能力。实施本项目,对老旧设备进行更新换代,是夯实食品安全防线、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举措,是解决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技术瓶颈、提升治理能力的必然要求。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为单纯设备更新项目,主要购置、安装、调试**台(套)先进的食品检验检测设备及其配套软件系统。
三、项目选址
咸宁市咸安区锦龙路**号(咸宁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财政配套。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个月。
特此批复,咸发改审批〔****〕*号作废。请据此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尽快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建设,发挥效益。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咸宁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食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
类别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备注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设计 | ||||||||
施工监理 | ||||||||
建筑工程 | ||||||||
安装工程 | ||||||||
主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审批部门意见: 同意。 纯设备购置项目。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