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2026-02-25 00:00:00
沈阳铁路公安局锦州公安处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沈阳铁路公安局锦州公安处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二段******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沈阳铁路公安局锦州公安处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粮油、蔬菜、肉类、蛋类、水产品、海产品、菌类、水果、调味品、调料、预加工食品、饮品及杂项免费送达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 *.*有固定经营场所和专用配送车辆*台以上,有大型冷库。 *.*能提供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能按合同履行按期交货,保证质量。 *.*供应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具有履行合同的供货和储备能力;且拟用于本项目的投标产品必须是经正规渠道销售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质量检验的合格产品; *.*投标人近三年不曾因质量、安全等方面受到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投标供应商具备一小时以内送达合格产品的应急服务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二段******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二段******号)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二段******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最高限价:***%(按折扣率报价)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以上材料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铁路公安局锦州公安处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
联系方式:任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二段******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