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流水水库工程[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2-25
福建/三明 变更澄清
清流县流水水库工程[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福建/三明-2026-02-25 00:00:00
福建/三明-2026-02-25 00:00:00
清流县流水水库工程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它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清流县流水水库工程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清流县民生水利投资有限公司组织招标的清流县流水水库工程(招标项目编号:********************),现就有关事宜发布补充通知(一)如下: 一、补充通知 *、本项目预算以重新上传的为准。 *、本项目最高控制价:********(此金额为预算价,最终以清流县财政评审中心出具的预算审核书审定的金额为准)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暂定价)元(含暂列金*******(暂定价)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元)。 二、本补充通知(一)内容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本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一)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清流县民生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