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2026-02-25 00:00:00
润江工业水厂项目****配电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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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润江工业水厂项目****配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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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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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安庆润江水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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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代表:杨工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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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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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安庆市皖宜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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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号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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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合理价格竞争法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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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计划工期 |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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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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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祺韬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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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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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社区汤口路****号香馨产业园*栋****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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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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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梁金利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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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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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刘伟 |
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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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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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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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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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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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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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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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桐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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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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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号祥源广场*座**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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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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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何中舟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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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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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汪涛 |
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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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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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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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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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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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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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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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力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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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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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滨江街道碧桂园凤凰商业街 * 区 * 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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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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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王开明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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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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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郑久周 |
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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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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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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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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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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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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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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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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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阳光采购交易服务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章彦,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皖宜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阳光采购交易服务平台(****://***.*******.***:**)。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