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寄存费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2-25
上海 招标采购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寄存费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2026-02-25 00:00:00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寄存费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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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寄存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寄存费

预算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包*********.**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寄存费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则描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寄存费


合同履约期限:一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项目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虹桥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建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吴中路**号建工汇豪广场*号楼*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正猷

电 话:***********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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