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嘎县如角乡至嘎琼村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二标段(包))补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2-25
西藏/日喀则 变更澄清
萨嘎县如角乡至嘎琼村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二标段(包))补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西藏/日喀则-2026-02-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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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嘎县如角乡至嘎琼村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二标段(包))补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萨嘎县如角乡至嘎琼村公路改建工程二标段招标文件***号补遗书 各潜在投标人: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就《萨嘎县如角乡至嘎琼村公路改建工程二标段招标文件》(以下称“招标文件”)发布补遗书***号,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招标公告中“本招标项目已由日喀则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萨嘎县如角乡至噶琼村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萨嘎发改[****]**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修正为“本招标项目已由萨嘎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萨嘎县如角乡至嘎琼村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萨嘎发改[****]**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二.招标工程量清单***章中,招标文件未作规定的子目由投标单位自行报价,但不得偏离项目实际。以总额为单位的,数量均为*。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按最新的招标文件为准。 四.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 日**时**分顺延至****年**月**日**时**分。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补充文件,按此次补充文件以及最新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在本补遗书发布前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仍为有效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一并阅读。招标文件中与本补遗书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