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2-26 00:00:00
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年度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地价评估工作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征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用宗地地价评估的方式进行补偿安置,但不得低于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将委托评估技术单位开展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辖区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地价评估工作,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企业参加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年度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地价评估工作项目;
*.业主单位: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管理中心;
*.招标、评标方式:公开询价,中间价中标;
*.招标内容:完成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涉及征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地价评估工作;
*.项目预算:*万元/年(仅供参考,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
*.付款方式:年终一次性支付费用。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全年预算*万元(仅供参考,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控制单价:《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放开部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的通知》(皖价服〔****〕**号),参考《关于调整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的函》(皖价服函〔****〕**号)(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编制费、现场调查费、评估费、税费、保险费、资料费、差旅费、印刷费、劳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及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等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技术和服务等其他各项与之有关所有费用),按上述控制价乘以投标人费率(不高于***%)为单价,投标费率采用百分比,保留整数倍,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资质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在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原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供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原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土地评估机构备案材料;
*.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四、服务要求
*.投标供应商在接收到采购人提供的项目资料后,须在*个工作日内提交合格成果(份数根据业主单位需要提供)。
*.提交的成果需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如审核不合格投标供应商应无条件重做或返工,直至通过审核。
*.如有资料需修改,投标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不收费),直至通过审核。
*. 投标供应商应对作业期间可能出现的一切人员与设备安全问题全权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超过本次采购最高投标限价的;
*.报价函未按格式要求填报的,存在少项、漏项、缺项等情形(如报价函未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未附营业执照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身份证复印件等情形);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未签字的;未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年 *月 **日~****年 *月 *日(工作日**:*****:**,**:*****:**);
*.报名地点: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管理中心***室;
*.报名材料:投标文件需含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委托书、投标报价书、投标文件密封(加盖公章)。
七、开标方式及评标原则
现场开标,本项目采用中间价中标。邀请循环园纪委等部门参加监督。未中标的,我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 *月 *日上午**:**;
*.开标地点: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管理中心***会议室;
联系人:陈女士电话:*************
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管理中心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