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药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2026-02-25
湖北/咸宁 审批|立项|规划
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药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湖北/咸宁-2026-02-25 00:00:00
  • 索 引 号:*********/**********
  • 文  号: 咸发改审批〔****〕**号
  • 发布机构: 行政审批科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年**月**日
  • 名  称: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药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药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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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咸宁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药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咸公检函〔****〕**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意见》(鄂政发〔****〕**号)“对建设内容单一、总投资****万元以下、技术方案简单的政府投资项目,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经研究,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建设能提升咸宁市药品检测硬实力,以先进技术装备筑牢药品安全监管一线根基,保障国家药品安全战略在基层落地见效的根本保障,是践行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的直接体现。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为单纯设备更新项目,更新药品检验检测设备**台(套)。主要包括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等。

四、项目选址

咸宁市咸安区锦龙路**号(咸宁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财政配套。

六、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个月。

请按项目建设的“四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咸发改审批〔****〕*号作废。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咸宁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药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设备概算核定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咸宁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药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

类别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设计

施工监理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审批部门意见:

同意。

纯设备购置项目。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年*月**日

附件*

咸宁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药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设备概算核定表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总价(万元)
*色谱类设备****.*
*光谱类设备***
*理化分析及基础设备*****.**
*微生物检测设备***.*
*样品前处理设备****.**
总计
*****.*



责任编辑:阮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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