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6-02-25 00:00:00
一、项目内容:综合养护基地沥青拌和设备搬迁采购
二、预算金额:***万元
三、采购项目名称:综合养护基地沥青拌和设备搬迁
四、公告类型:采购公示
五、采购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六、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
*、本项目对技术和服务具有严格的延续性要求,案涉沥青拌和设备为三一品牌,其核心部件具备品牌专有技术特征,连接方式、结构精度需严格遵循原厂技术规范,非原厂服务团队无法实现设备安装布局的深度理解与快速适配,易造成设备损伤,无法满足 “保护原设备” 的核心要求;同时设备相关线路与原有控制系统的适配涉及 *** 编程协议、数据传输接口等原厂封闭专有技术,第三方无适配权限与技术文档,难以保障设备适配性,仅原生产厂家可实现技术适配要求
*、选择原厂提供搬迁服务,可将本次服务纳入设备原有维保体系,能有效规避技术适配失败、设备损坏、工期延误等风险,避免因技术不兼容产生的返工成本,最大限度保障设备搬迁后的运行稳定性与安全性,降低后续运营维护成本,符合项目整体成本控制与质量保障需求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包括需要采购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二)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 规定,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
八、拟定供应商: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九、拟定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工业城
十、论证人员专业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职称 | 专业人员单位 |
李晓星 | 教授 |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
倪晓波 | 高级工程师 | 温州宏格建设有限公司 |
虞献芬 | / | 温州安普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
论证小组认为,本项目对技术与服务的延续性要求极高,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作为设备原生产厂家,掌握该套设备核心技术参数和适配方案,对设备技术参数、结构性能、运行原理具有独家深度认知,其技术团队具备原厂配套的专业服务能力,是唯一能满足本项目技术与服务要求的供应商。本项目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法定条件,建议采购单位按《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本项目采购活动。
十一、公示期限:*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议。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温州龙港城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号建设商务大厦**楼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
温州龙港城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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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