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红河乡2026年壮大村集体经济商铺建设项目施工
2026-02-25
新疆/喀什 招标采购
喀什市红河乡2026年壮大村集体经济商铺建设项目施工
新疆/喀什-2026-02-25 00:00:00

喀什市红河乡****年壮大村集体经济商铺建设项目施工

喀什市红河乡****年壮大村集体经济商铺建设项目施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
喀什市红河乡****年壮大村集体经济商铺建设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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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 喀什市红河乡****年壮大村集体经济商铺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招标人为喀什市红河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
*.项目规模: 在喀什市红河乡阿热巴格(*)村新建两层农村便民商铺,建筑面积****㎡,占地地面积****.**㎡、供排水、电等附属设施。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喀什市红河乡****年壮大村集体经济商铺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范围: 新建两层农村便民商铺,建筑面积******,占地地面积****.****、供排水、电等附属设施(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和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投标其他条件:*.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年*月**日至****年*月**日)至少承揽过一项不少于***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验收单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交(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以交(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上材料需体现具体年月日,并确保所提供业绩真实性。【业绩须是在网站可查询到的,须备注网址,附网站查询截图,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但不以截图的完整性作为废标条件。】*. 财务要求:近*年(指****年度、****年度、****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其中损益表又称利润表,投标文件财务报告中提供损益表或者利润表均可,财务情况说明书提供财务报告附注即可。*.信誉要求:在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在下列名单被执行期或处罚内:“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黑名单”及“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制作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企业在投标期间不得在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政处罚处罚期,由投标单位自行承诺(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根据喀什地区下发《关于印发***;喀什地区治理欠薪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相关文件,强化欠薪源头预防和治理,保障农民工工资合法报酬权益,现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和“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有关资料(即①投标人可通过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证明自开具之日起有效期 * 个月。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有关资料,与信誉要求一致。)(喀什地区人社部门农民工工资无拖欠证明联系方式: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喀什市多来提巴格路 ** 号,陈阳 ************;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喀什市人民东路 *** 号,麦麦提克里木·艾尼瓦尔 ************;)。*.其他要求:投标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中标后所报项目管理人员(主要人员指项目施工配备人员)到场履约承诺书,一经发现投标人所报人员现场人员不符,招标人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年**月**日到 ****年**月**日
*.获取方式: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招标文件费用:*.**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 **:**
*.递交方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 **:**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开标地点: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项目采用定性评审法(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具体内容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喀什市招投标中心,联系方式:************。*、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什市正在开展建设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如有涉及我市房建市政项目招投标领域违法行为问题线索,欢迎向下方监管部门联系举报。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喀什市红河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众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机构:喀什市招投标中心
联 系 人:斯坎代尔·吾斯曼 联 系 人:安瑞霖 联 系 人:喀什市招投标中心
电 话:*********** 电 话:*********** 电 话:************
****年**月**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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