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2026-02-25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垃圾清运购买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跃熙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机场路近都段***号*栋*层*号(自主申报)
被投诉人:四川夕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 泸州市 江阳区 未来大道二段万诚国际*区*楼
被投诉人:泸县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
地址:泸县玉蟾街道花园路**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夕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泸县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垃圾清运购买服务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截止质疑回复期满,采购人未对我司质疑作出回复。
投诉事项*:工作量与费用约定不明且风险分配不公,也导致无法核算投标成本。
投诉事项*:考核评分标准主观性强,处罚严苛。
投诉事项*:评审因素设置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符合性审查设置不合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泸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