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关于“万佛湖景区岛屿景点提升建设项目EPCO”招标文件提问的回复
2026-02-25
安徽/六安 变更澄清
【舒城县】【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关于“万佛湖景区岛屿景点提升建设项目EPCO”招标文件提问的回复
安徽/六安-2026-02-25 00:00:00
安徽/六安-2026-02-25 00:00:00
万佛湖景区岛屿景点提升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 |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舒城县万佛湖风景区内 |
| 信息发布时间 | ********** **:**:** | 浏览次数 | * |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 * | ******************* | 万佛湖景区岛屿景点提升建设项目**** | 公开招标 | ****.* |
澄清与修改公告信息
关于“万佛湖景区岛屿景点提升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提问的回复
各潜在投标人:
潜在投标人的提问已收悉,现作如下回复:
疑问*:“招标文件中评分项中关于施工企业和施工单位负责人业绩的要求为总投资不小于****万元公共建筑工程,这里所指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是否包括了土建工程或装饰工程或装饰布展工程,因为类似本项目业绩为场景提升改造,是否为装饰及布展工程最为吻合。”
回复*:包括,此处要求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未对工程施工内容作限制要求,公共建筑总承包工程或相关的专业工程均予以认可。
本项目中涉及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和施工负责人的业绩要求为“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请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提供相关业绩及证明材料。
疑问*:招标文件中评分项项目负责人业绩非本单位业绩是否认可。
回复*:投标人提供的人员业绩符合评标办法要求的,予以认可。
招标文件中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通知所带来的一切责任,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特此通知。
舒城县万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安徽国建招标造价有限公司
****年*月**日
澄清与修改文件信息
| 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 澄清与修改公告 | 万佛湖景区岛屿景点提···变更公告.*** |
| 澄清与修改公告附件 | 无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 | 无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正文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