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五华县龙村镇圩镇旧城区配套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硝芳社区(三期)【更正公告】(交易公告)
2026-02-25
广东/梅州 变更澄清
梅州市五华县龙村镇圩镇旧城区配套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硝芳社区(三期)【更正公告】(交易公告)
广东/梅州-2026-02-25 00:00:00

梅州市五华县龙村镇圩镇旧城区配套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硝芳社区(三期)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组织实施的梅州市五华县龙村镇圩镇旧城区配套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硝芳社区(三期)”于*******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的内容作出以下补充

补充危大工程清单,详见附件。

为不影响各潜在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现决定将本项目的相应时间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时间如下: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梅州市五华县龙村镇圩镇旧城区配套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硝芳社区(三期)

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 ** *:** 时止

投标保证金

纸质保函/保证保险

提交截止时间

***** ****:****:**时(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保险)

提交截止时间

********:**时止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 * **:** 时止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 **:** 时止

***** ** **:**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任选其一)

在线解密时间: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投标人代表现场解密时间:***** ** **:**时至**:**时止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则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与要求不变。

招标人:五华县龙村镇人民政府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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