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配套专用设备项目(殡仪馆配套专用设备购置项目)-更正公告
2026-02-25
四川/乐山 变更澄清
殡仪馆配套专用设备项目(殡仪馆配套专用设备购置项目)-更正公告
四川/乐山-2026-02-25 00:00:00
四川/乐山-2026-02-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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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仪馆配套专用设备购置项目项目更正公告(第*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代理机构内部编号:****【****】****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殡仪馆配套专用设备购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与磋商文件内容不一致
更正内容:将采购公告中“五、投标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如有)
本项目是收取。
(一)投标保证的收取
*、交纳金额:****元。
*、投标人(供应商)须在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前通过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在采购平台保证金交纳页面交纳投标保证金。
*、账户信息:在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页面自动生成。投标人(供应商)转账时须在备注栏中录入缴费信息页面自动生成的交易单号。
*、投标人(供应商)转账时须在备注栏中录入缴费信息页面自动生成的交易单号,交易单号未填、漏填、错填的系统将无法匹配项目,导致投标保证金交纳失败。开标后,投标人(供应商)因出现上述问题导致投标保证金未正常交纳的,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是否交纳,以开标时在采购平台开标记录表中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名单为准。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人:项目招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采购平台原路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中标人:采购合同在采购平台备案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采购平台原路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更正为 “五、投标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如有)
本项目否收取。”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名称:四川大渡河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大坪路**号*幢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四川乐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号***写字楼**楼**号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