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交通工程管理中心2026年2月至3月政府采购意向
2026-02-25
浙江/绍兴 招标采购
诸暨市交通工程管理中心2026年2月至3月政府采购意向
浙江/绍兴-2026-02-25 00:00: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诸暨市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年*月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诸暨市交通工程管理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 ****年诸暨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预计采购时间 ****年**月
采购需求概况

标的名称:****年诸暨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单位:项
预算金额(元):******.**

采购目录:*********技木测试和分析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本项目为诸暨市****年度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检,包括原材料、常用产品、工程实体监督抽检内容,采购供应商应完成采购人所指派的所有工作内容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满足《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常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进步规范我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浙交监〔****〕**号)、关于印发《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绍市交监发〔****〕***号)、《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原材料和产品质量管理若干规定》(浙交〔****〕*** 号)等有关规定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包括原材料、常用产品、工程实体监督抽检内容的优质服务工作过程必须满足相关安全规范要求日常监督抽检工作须在每月**日前完成,每月**日前提交全部报告(如有不合格情况,应立即口头汇报);检测机构应在接到其他临时检测通知后**小时内,特殊情况**小时内派出抽检人员,抽检工作完成后*天内完成检测报告(有特殊时间要求超期的除外),并将检测结果书面报委托交通质监机构,如有不合格情况,应立即口头汇报,并在*个工作日内将单次检测不合格结果报送委托交通质监机构,并提出建议意见


联系人 边顺超
联系电话 *************
备注 /

诸暨市交通工程管理中心

****年**月**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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