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墩镇2026年低保核查项目(第二次)
2026-02-25
安徽/合肥 招标采购
双墩镇2026年低保核查项目(第二次)
安徽/合肥-2026-02-25 00:00:00

双墩镇****年低保核查项目(第二次)

发布日期:********** **:**来源: 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浏览次数:*

双墩镇****年低保核查项目,已具备征集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征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相关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编号:双建施招*************

*、项目名称:双墩镇****年低保核查项目

*、项目地点:长丰县双墩镇境内

*、项目单位: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服务内容:对双墩镇在册低保户(约****户)完成逐户低保年审核查工作及月度新增低保申请户、低保动态调整户、大病救助申请户及临时救助申请户(累计约***户)入户核查,并按低保操作规程等文件要求整理低保、救助档案资料。

*、项目概算:**万元(单户核查标准按***元/户,投标价按单户**.**元报)

*、开标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单位在不少于 * 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企业中开展竞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企业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满足发包文件全部质量、工期等实质性要求的且得分最高的企业为成交人。工程合同价=成交企业的最终投标报价),一旦中标,不得弃标,否则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服务期限:*年,如履约情况良好,且双方均同意续签,在资金到位的前提下,双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 *年,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合同不得改变原合同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合同价等实质性内容。

*、招标需求:****年*月以来,供应商具有实施乡镇级低保核查或承接项目包含救助服务内容业绩。

**、人员要求:供应商配备*名项目负责人(非驻点),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称证书。负责统筹项目具体实施工作。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方具有政府部门第三方评估(调查、测评)项目类似业绩。

*、参加项目评估人资质证书(社工师或评估师*人以上)

*、投标方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第三方核查方案。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分的。

(*)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分(含**分)到**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个月。

(*)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分(含**分)到**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个月。

(*)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分(含**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个月。

*、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投标人被合肥市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投标人被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在合肥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的。

三、报名及评价时间、地点

*、材料递交时间:****年*月*日上午*:****:**(过时不接收)

*、递交及评价地点:双墩镇镇政府综合会议室(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政府食堂二楼或咨询门卫)

*、评价时间:****年*月*日*:**

*、评价所需材料:响应函、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及资质证书、公司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价单(报价格式**.**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一式三份,所有材料密封、封口处加盖相应单位公章、现场提交)

*、镇招标办联系人:赵主任 电话:*************

业主单位联系人:范主任电话:*************

以上材料,格式自拟

****年双墩低保核查项目评分标准(最终版)(*).****

****年双墩镇低保核查项目采购方案(*).****


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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