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2-25
四川/广安 质疑投诉
邻水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广安-2026-02-25 00:00:00
邻水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邻水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睡眠中心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云熙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栋*单元**楼****号

被投诉人:邻水县中医医院

地址:邻水县广邻大道***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盛世宏康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桃源路***号*号楼***号

四、基本情况

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邻水县中医医院睡眠中心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询价通知书第三章*.*.技术要求中的标的名称:心理**(心理量表评估软件)技术参数,此参数是湖南心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技术参数,且参数全是★号实质性要求(见附件**),为指定品牌,任何不同品牌的技术参数和参数描写不会基本一致,询价通知书构成指定品牌,构成排他性、歧视性条款,违反《政府采购法》公平竞争原则,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属于法定的违法行为,该违法行为直接剥夺了我方(以及所有非指定品牌的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的机会,损害了我方的合法权益。整个采购活动(包括评审、定标)都是依据这份违法的采购文件进行的,一个建立在违法基础上的采购过程,其产生的结果(中标结果)也必然是违法的,这符合“程序违法导致结果无效”的基本法律原则。基于此违法采购文件产生的中标结果,正是心康品牌,该违法行为贯穿整个采购过程,导致本次采购活动丧失了公正性。因此,基于此违法文件产生的中标结果依法应属无效;第二:符合资格性审查的另外两家供应商四川如一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四川莅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产品技术参数,涉嫌与其厂家在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的法定技术参数要求不一致,可能提供虚假材料响应。为查明事实,恳请贵机关依法调取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重点审查其投标产品参数与其厂家在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信息的一致性。第三:邻水县中医医院质疑回复:“经核实,质疑人未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章第十一条“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规定,质疑人对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无效,不予采纳。”(见附件**),此回复不认可,我司于****年**月**日依法参加了“睡眠中心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于****年**月**日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见附件**:采购文件获取回执单),获取采购文件后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指定品牌的违法行为,并且在****年**月**向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采购人回复但未采纳,依然按期招标,并产生了违法中标结果,采购人基于此违法的采购文件导致了违法的中标结果,而这个结果损害了我司作为潜在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供应商质疑权〕“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我司参与了“睡眠中心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且”并且有权提出质疑。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询价通知书第三章*.*技术要求中的标的名称:脑电仿生电刺激仪技术参数,此参数是石家庄渡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产品技术参数,且参数全是★号实质性要求(见附件**),为指定品牌,任何不同品牌的技术参数和参数描写不会基本一致,询价通知书构成指定品牌,构成排他性、歧视性条款,违反《政府采购法》公平竞争原则,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属于法定的违法行为,该违法行为直接剥夺了我方(以及所有非指定品牌的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的机会,损害了我方的合法权益。整个采购活动(包括评审,定标)都是依据这份违法的采购文件进行的,一个建立在违法基础上的采购过程,其产生的结果(中标结果)也必然是违法的,这符合“程序违法导致结果无效”的基本法律原则。基于此违法采购文件产生的中标结果,正是渡康品牌,该违法行为贯穿整个采购过程,导致本次采购活动丧失了公正性。因此,基于此违法文件产生的中标结果依法应属无效;第二:符合资格性审查的另外两家供应商四川如一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四川莅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产品技术参数,涉嫌与其厂家在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的法定技术参数要求不一致,可能提供虚假材料响应。为查明事实,恳请贵机关依法调取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重点审查其投标产品参数与其厂家在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信息的一致性。第三,邻水县中医医院质疑回复:“经核实,质疑人未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章第十一条“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规定,质疑人对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无效,不予采纳。”(见附件**),此回复不认可,我司于****年**月**日依法参加了“睡眠中心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于****年**月**日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见附件**:采购文件获取回执单),获取采购文件后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指定品牌的违法行为,并且在****年**月**向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采购人回复但未采纳,依然按期招标,并产生了违法中标结果,采购人基于此违法的采购文件导致了违法的中标结果,而这个结果损害了我司作为潜在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供应商质疑权“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我司参与了“睡眠中心医疗设备批采购项目”,并且有权提出质疑。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询价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中的标的名称:经颅直流电治疗仪(经颅直流电刺激仪)技术参数,此参数是石家庄渡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产品技术参数,且参数全是★号实质性要求(见附件**),为指定品牌,任何不同品牌的技术参数和参数描写不会基本一致,询价通知书构成指定品牌,构成排他性、歧视性条款,违反《政府采购法》公平竞争原则,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属于法定的违法行为,该违法行为直接剥夺了我方(以及所有非指定品牌的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的机会,损害了我方的合法权益。整个采购活动(包括评审、定标)都是依据这份违法的采购文件进行的,一个建立在违法基础上的采购过程,其产生的结果(中标结果)也必然是违法的,这符合“程序违法导致结果无效”的基本法律原则。基于此违法采购文件产生的中标结果,正是渡康品牌,且型号一致,该违法行为贯穿整个采购过程,导致本次采购活动丧失了公正性。因此,基于此违法文件产生的中标结果依法应属无效;第二:符合资格性审查的另外两家供应商四川如一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四川莅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产品技术参数,涉嫌与其厂家在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的法定技术参数要求不一致,可能提供虚假材料响应。为查明事实,恳请贵机关依法调取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重点审查其投标产品参数与其厂家在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信息的一致性。第三:邻水县中医医阮质疑回复:“经核实,质频人未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意第十一条“提出顾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且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规定,质疑人对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无效,不予采纳。”(见附件**),此回复不认可,我司于****年**月**日依法参加了“睡眠中心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于****年**月**日在四业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见附件**:采购文件获取回执单),获取采购文件后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指定品牌的违法行为,并且在****年**月**日向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采购人回复但未采纳,依然按期招标,并产生了违法中标结果,采购人基于此违法的采购文件导致了违法的中标结果,而这个结果损害了我司作为潜在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供应商质疑权“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我司参与了“睡眠中心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并且有权提出质疑。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询价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中的标的名称:心率变异分析仪技术参数,此参数是吉林东华原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的产品技术参数,且参数全是★号实质性要求(见附件**),为指定品牌,任何不同品牌的技术参数和参数描写不会基本一致,询价通知书构成指定品牌,构成排他性、歧视性条款,违反《政府采购法》公平竞争原则,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属于法定的违法行为,该违法行为直接剥夺了我方(以及所有非指定品牌的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的机会,损害了我方的合法权益。整个采购活动(包括评审,定标)都是依据这份违法的采购文件进行的,一个建立在违法基础上的采购过程,其产生的结果(中标结果)也必然是违法的,这符合“程序违法导致结果无效”的基本法律原则。基于此违法采购文件产生的中标结果,正是东华原品牌,且型号一致,该违法行为贯穿整个采购过程,导致本次采购活动丧失了公正性。因此,基于此违法文件产生的中标结果依法应属无效,第二:符合资格性审查的另外两家供应商四川如一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四川莅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产品技术参数,涉嫌与其厂家在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的法定技术参数要求不一致,可能提供虚假材料响应。为查明事实,恳请贵机关依法调取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重点审查其投标产品参数与其厂家在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信息的一致性。第三:邻水县中医医院质疑回复:“经核实,质疑人未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章第十一条“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规定,质疑人对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无效,不于采纳。”(见附件**),此回复不认可,我司于****年**月**日依法参加了“睡眠中心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于****年**月**日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见附件**:采购文件获取回执单),获取采购文件后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指定品牌的违法行为,并且在****年**月**日向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采购人回复但未采纳,依然按期招标,并产生了违法中标结果,采购人基于此违法的采购文件导致了违法的中标结果,而这个结果损害了我司作为潜在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供应商质疑权“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我司参与了“睡眠中心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并且有权提出质疑。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邻水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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