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2026-02-14 00:00:00
为规范实施财政奖补政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局拟通过询价采购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年度拟兑付的住宿业提质增效奖励申报材料进行核验。具体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根据《关于印发促进住宿业提质增效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厦文旅联〔****〕**号)相关要求,审核接待境内游客奖和住宿企业综合发展质效奖两项奖励申报材料。
(二)项目预算
不超过人民币*万元。
(三)项目内容
第三方依据《关于印发促进住宿业提质增效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厦文旅联〔****〕**号)相关要求,开展****年度接待境内游客奖和住宿企业综合发展质效奖两项奖励的申报材料收集、审核、查验、统计、整理、归档工作,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二、项目要求
(一)对申报材料的规范填报、材料完整性和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进行逐项审核。核查申报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上的信用信息。
(二)赴相关旅行社、住宿单位等现场查验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
(三)纸质资料归档应有序整理、编号并统一使用档案盒和编制目录;所有资料同时提供电子化归档光盘。
(四)选派专人、专门电话、专门网络渠道响应采购人咨询,且承诺服务时间为****小时,并指派一位项目负责人驻我局协助复核申请材料。
(五)项目预申报截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对材料出具初步审核意见;项目正式申报截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审核工作,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三、投标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投标单位应为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上备案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
(二)投标单位应是具备独立企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项目招标内容的国内企事业单位;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经营业绩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须在报价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信用记录,报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或截图)的打印件。
四、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要求只能有唯一总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二)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投标单位(服务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方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三)服务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询价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方收取任何费用。
五、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
*.询价响应报价单;
*.供应商基本情况说明;
*.本采购方案中第三条“投标单位应具备的条件”相关资料,所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
(二)响应文件要求:
*.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如使用快递,除快递信封外需再封存一层)
六、服务供应商选择标准
投标单位在提供相关文件和方案报价后,由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评审,按照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服务供应商。
七、合同签订
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规定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合同条款应与采购内容完全相符,并有违约责任条款。
八、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请投标单位务必于****年*月**日**:**前(以收到报价单时间为准)将投标文件快递送达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处,并在快递上注明“****年住宿业提质增效奖励审核服务”。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思明区体育路*****号***办公室
联系电话:************
附件:《关于印发促进住宿业提质增效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厦文旅联〔****〕**号)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年*月**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