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2025年第11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翠屏区岷江新区A-07-01a-1地块
2025-12-03
四川/宜宾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宜宾市2025年第11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翠屏区岷江新区A-07-01a-1地块
四川/宜宾-2025-12-03 00:00:00

宜宾市****年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翠屏区岷江新区**********地块

发布时间:********** **:**:**来源: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竞买公告
项目编号宜市拍﹝****﹞**号项目名称宜宾市****年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公告开始时间********** **:**公告结束时间********** **:**

宜宾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宜市拍******号)

经宜宾市人民政府批准(宜府资源函**********号),受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定于********日(星期)上午**时整,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叙州区金沙江南路市民中心四楼),公开拍卖我市翠屏区纸厂片区*******地块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拍卖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

序号

宗地

位置

面积

建筑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出让

期限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

翠屏区纸厂片区*******地块

*****平方米(约**.**亩)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且不大于*.*

不大于**%

居住**

商服**

****/

****万元

*

翠屏区岷江新区**********地块

*****㎡(约**.**亩)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且不大于*.*

不大于**%

居住**

商服**

****/

****万元

备注:

*.以上宗地均为已完成征地补偿的现状出让,宗地内如涉及其他附着物的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翠屏区纸厂片区*******地块需无偿移交的配建及要求:(*)管理服务用房:配建街道及社区管理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幼儿园:设置独立用地面积不低于****平方米的**班幼儿园一处,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按《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及《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年修订版)进行设计,且满足《宜宾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版)》相关要求。建筑设计方案中教学功能内容由翠屏区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并监督实施。*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并须设置日间观察床位。*养老服务设施:居住建筑面积按照每***户(平均每户*人计算)不少于**平方米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且不得分割设置。

以上需无偿移交的配套设施应与建筑工程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在首期住宅交付前建成,无偿移交并首次登记给宜宾翠屏区人民政府指定单位。

*.翠屏区纸厂片区*******地块宗地土地竞得人须在竞得土地后*个工作日内,凭《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原件与翠屏区人民政府签订《翠屏区纸厂片区*******地块履约协议书》,自签订《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凭《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和《翠屏区纸厂片区*******地块履约协议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若不按期签订《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翠屏区纸厂片区*******地块履约协议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拍卖人和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翠屏区岷江新区**********宗地需无偿移交的配建及要求:(*)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并须设置日间观察床位。

*养老服务设施:居住建筑面积按照每***户(平均每户*人计算)不少于**平方米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且不得分割设置。以上需无偿移交的配套设施应与建筑工程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在首期住宅交付前建成,无偿移交并首次登记给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指定单位。

*.翠屏区岷江新区**********地块土地竞得人须在竞得土地后*个工作日内,凭《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原件与翠屏区人民政府签订《翠屏区岷江新区**********地块履约协议书》,自签订《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凭《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和《翠屏区岷江新区**********地块履约协议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若不按期签订《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翠屏区岷江新区**********地块履约协议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上述宗地其他规划建设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二、竞买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不接受参与竞买(包括以名义申请竞买、约定竞得后成立公司作为受让人进行开发建设等情形)。竞买人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二)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体中不包含,联合体中至少一方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但法律法规或出让文件有特殊规定的以及至今在宜宾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包括违约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四)竞买人竞买本次宗地的购地资属于自有合规资金。

(五)该宗地不得用于建设别墅、私家庄园。

三、本次拍卖宗地不设置拍卖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参加竞买以上宗地的申请人,请于******月****:**以前,按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在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办理报名手续。

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请在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

联系电话:***********女士裴女士(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王女士(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先生(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翠屏区分局)

网址: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国土地市场网(****://***.*********.***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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