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综合保税港区(二号路南段)排水工程下穿铁路段招标文件澄清公告(二)
2026-02-24
广西/钦州 变更澄清
钦州综合保税港区(二号路南段)排水工程下穿铁路段招标文件澄清公告(二)
广西/钦州-2026-02-24 00:00:00
钦州综合保税港区(二号路南段)排水工程下穿铁路段招标文件澄清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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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钦州综合保税港区(二号路南段)排水工程下穿铁路段

二、项目招标编号:********************

三、首次招标公告发出时间日期:*******

四、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招标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 、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须在**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 、暂估专业工程 、暂列金额后的 *% 的履约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竣工证明材料名称)之日止。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

*.* 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 、暂列金额后的*% 的履约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竣工证明材料名称)之日止。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


更正日期:*******

五、其他补充事宜

*.各潜在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钦州)网站(****://****.*****.****.***.**/******/)、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人: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八大街 * 号

人:裴炳昌   

   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钦州市钦南区东泉街**号宇佳厂区*号楼第*层

人:雷保琴 

   话:************

 

                         

                                                  招 人: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方式)要求.*** 附件:[***********************]钦州综合保税港区(二号路南段)排水工程下穿铁路段.**** 附件:评标办法.*** 附件:钦州综合保税港区(二号路南段)排水工程下穿铁路段招标文件澄清公告(二).*** 附件:答疑文件正文.***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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