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2-24 00:00:00
罗源湾开发区北片区公共重卡充电站开发运营项目 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
罗源湾开发区北片区公共重卡充电站开发运营项目
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现就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如下:
*、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延期至:****年*月*日**:**(节假日照常发售)。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延期至:****年*月**日**:**前。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日**:**。
*、本项目“第一章 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⑧运营经验:投标人须提供自****年*月*日以来至少*个已投入运营的公共充电站(单站功率不低于*******)的业绩证明(如验收报告、业绩合同或业绩合同关键页、业主单位提供的验收报告或投运报告(须加盖业主公章)等)。”修改为:“投标人须提供自****年*月*日以来至少*个已投入运营的公共充电站的业绩证明(如验收报告、业绩合同或业绩合同关键页、业主单位提供的验收报告或投运报告(须加盖业主公章)等)。”
*、本项目“第五章 评标方法 *、商务部分 ***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自****年*月*日以来至少*个已投入运营的充电站(单站功率不低于*******)的业绩证明。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充电站建设运营项目的业绩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在满足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业绩要求的基础上,投标人每额外提供一项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业绩得*分,满分*分。【提供的业绩要求单项目供电容量≥*******。不满足的不得分。应提供该业绩项目的由业主盖章的佐证材料(合同、验收报告)或其他由供电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如竣工送电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等)。未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的不得分】。”修改为:“投标人须提供自****年*月*日以来已投入运营的充电站(单站功率不低于*******)的业绩证明。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充电站建设运营项目的业绩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在满足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业绩要求的基础上,投标人每额外提供一项单站功率不低于*******的业绩得*分,满分*分。【提供的业绩要求单项目供电容量≥*******。不满足的不得分。应提供该业绩项目的由业主盖章的佐证材料(合同、验收报告)或其他由供电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如竣工送电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等)。未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的不得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文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罗源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