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合作(达州·大竹)示范园区苎麻纤谷建设项目B区生产用房、配套用房及种植基地建设项目施工十四标段(第二次)施工十四标段(第二次)第1次澄清公告
2026-02-10
四川/达州 变更澄清
川渝合作(达州·大竹)示范园区苎麻纤谷建设项目B区生产用房、配套用房及种植基地建设项目施工十四标段(第二次)施工十四标段(第二次)第1次澄清公告
四川/达州-2026-02-10 00:00:00

川渝合作(达州·大竹)示范园区苎麻纤谷建设项目*区生产用房、配套用房及种植基地建设项目施工十四标段(第二次)施工十四标段(第二次)第*次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来源: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标段招标文件补充如下:

一、分包:允许,分包内容要求:中标人可对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进行分包,并在合同签订后,专业分包工程实施前需将其选择的拟分包单位的资质、专业技术能力等情况报招标人批准,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分包的条件应满足《建筑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及国家强制性规定,严禁违法分包。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川宏智川渝合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