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2026-02-14 00:00:00
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审批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 甘岭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港北发改投资〔****〕**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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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发改投资〔****〕**号
贵港市港北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甘岭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文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移民村基础设施,原则同意建设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甘岭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项目。
二、项目名称: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甘岭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项目。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单位:贵港市港北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五、建设地点: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甘岭村韦屋队、下龚队。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韦屋队:道路硬化长**米、宽*.*米,破砼、修复路面**平方米,排水沟加盖板长***米,铺砖***平方米,路缘石**米,青砖矮墙**米,挡土墙***米,护栏***米,绿植一批,树池*个,石桌石凳*套,乡村小品*个,文化宣传栏*个,健身器材*套,标牌*个等。
下龚队:道路硬化长***米、宽*.*米,排水沟加盖板长***米,涵管**米,破砼**米,闸门*个,污水处理池*个,场地硬化***平方米,铺砖***平方米,路缘石***米,青砖矮墙**米,护栏***米,树池*个,石桌石凳*套,宣传栏*个,健身器材*套,路灯**盏,标牌*个等。
七、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为****年自治区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第一批)。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贵港市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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