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6-02-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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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投标人 现发布慈溪市中医医院扩建工程物流传输系统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本次澄清、修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并下载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一、原附件中上传的招标图纸有误,现已调整重新上传,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二、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三、技术性能指标气动物流系统中*.*.**条调整为 “血液样本通过气动物流系统传送后,不会影响检验结果,传送前后的指标无差异。需提供投标人(制造商)相应产品在已运行医院出具的至少*人的人工运输及气动传输的对比报告(含血常规和生化检验),并提供医院盖章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证明传送前后指标无变化。上述对比报告须为同一家医院出具的对比报告,并提供该医院已运行的证明资料。(若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文件无法证明上述要求的则视为技术响应负偏离)” 三、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三、技术性能指标标本气动传输系统中**条调整为 “传输系统可以避免血液标本在传输过程中被污染、丢失等情况的发生,且经过标本试管气动传输系统运送的样本和人工运送的血液样本经检测,检测指标结果无差异。需提供投标人(制造商)相应产品在已运行医院出具的至少*人的人工运输及气动传输的对比报告(含血常规和生化检验),并提供医院盖章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证明传送前后指标无变化。上述对比报告须为同一家医院出具的对比报告,并提供该医院已运行的证明资料。(若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文件无法证明上述要求的则视为技术响应负偏离)”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调整为【****年**月**日**时**分】。 五、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调整为【****年**月**日**时**分】 六、其余内容均按原招标文件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招标人:宁波慈溪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城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裘斌斌 联系电话:*********** 监管单位: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