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02-24 00:00:00
无人环境保障集成运用试点导航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因采购需求发生实质性调整,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名称:无人环境保障集成运用试点导航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从事无人环境保障集成运用试点导航抗干扰采购。
四、公示目的:
因采购需求发生实质性调整,将原交付时间“****年*月**日前通过验收并全部交付”调整为“合同签订后五个月内通过验收并全部交付”,现进行采购需求公示。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人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证书或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且证书有效,军队单位无需提供。
(九)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收到相关处罚。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完成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注册)。
六、采购文件查阅时间、地点、方式:
(一)查阅时间:****年*月*日至*月*日,每日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查阅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三)查阅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公示前*个月内(不含公示当月)连续*个月由意向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意向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二级(含)以上资质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军队单位无须提供。
查阅方式
线下查阅。供应商携带材料赴现场,经审查合格后查阅采购文件。
特别说明:我部将现场展示相关文件,文件不予带出。供应商查阅文件应当同时提供查阅人原为本单位重要涉密人员的承诺,承诺书须包含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否则将不予提供采购文件。查阅文件时需签订保密承诺书。
七、公示时限:
自发布之日起**日。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电话:************,***********。
北京某单位
时间:****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