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
二、采购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高压环网内外检测采购项目
四、采购内容: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高压环网内外检测采购项目
五、采购预算:*******元
六、服务期限:具备检测条件**日历天完成检测(开挖验证时间除外)。
七、单源采购的依据及相关说明:
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为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我公司现有部分高压*燃气管道已到达法定定期检验期限,为确保管道安全运行,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需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省院”)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核准,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具有法定检验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 *****)的要求,检验高压*燃气管道需机构须具备“***(公用管道定期检验)+ ***(长输管道定期检验)+***(漏磁内检测)”资质,目前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是本行政区域内唯一具备依法检定能力的单位。且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细则》的公告(浙市监公〔****〕** 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实现检验信息管理系统与受检设备使用登记管理系统数据对接,检验、检测后按照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上传检验检测数据。对于其他检测工作有数据对接要求的,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应当参照上述要求执行。目前,检测结果相关信息需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特种设备在线”平台登记录入,且仅有所在地市级特检院、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具备权限,但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仅具备***(不含内检测)、***资质,不具有***(漏磁内检测)资质,无法满足本项目需求。故只有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能够承担本项目能力。收费依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网站公布的公用管道检验检测服务项目规定燃气压力管道定期检验(不含内检)**元/米、燃气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含内检)**元/米,但最终以各特检院收费为准。
本项目符合《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手册(试行)》及解释第*号文中“第二章第*.*.*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包括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载明的情形”,建议本项目采用单源采购的形式向拟定供应商“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进行采购。
八、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幸福南路****号和茂大厦*幢
九、论证专家名单:施星光、戴丽娜、黄世杰
十、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间,供应商若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内与采购人(采购代理人)联系,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老师
电 话:*************
名称: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号恒凯大厦***室
联系人:董臻源、王静、王波、虞礼周、陈佳妮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电 话:*************
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