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2026-02-24 00:00:00
- 索 引 号:***********************
- 发文机关:南平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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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成日期:**********
- 发文字号:南环保审函〔****〕**号
- 有效性:有效
- 内容概述: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福建省建瓯市东泰竹木业有限公司胶合板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福建省建瓯市东泰竹木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福建省建瓯市东泰竹木业有限公司胶合板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福建省建瓯市东泰竹木业有限公司胶合板生产线技改项目位于福建省南平市建瓯市东游镇良种场**号,未新增用地,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增年产胶合板****立方米,项目投产后,厂区总生产规模为年产胶合板*****立方米。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
根据中远智信设计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与建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建设与生产管理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应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配套完善全厂废水收集和处理设施。运营期锅炉除尘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处理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酸碱中和+化学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锅炉用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应优化生产工艺,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有效污染防控措施,确保锅炉废气、机加工废气和有机废气的收集、处理和达标排放,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废气排气筒应满足相应的排放速率要求和监测采样条件。
(三)噪声污染防治。运营期合理布置厂区布局,项目区域内的动力设备应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同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和处置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其他要求。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相关要求执行。你公司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要求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贮存场所等,并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做好污染源排放的跟踪、监测、管理;在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做好环境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运行期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的指标内。根据环评报告,本次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企业新增总量控制指标应依法获得后,方可投入生产。
你单位项目属于人造板制造,不属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主要排放行业,建设地点位于福建省南平市建瓯市东游镇良种场**号,不处于省级(含)以上工业园区内,不属于县级(含)以上城市建成区,新增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指标按*.*倍管理,即需获得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你单位可凭本批复在排污之前申购所需排污权指标,并在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时提交有效的交易凭证。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应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及时按要求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项目投入使用前应函告南平市建瓯生态环境局及我局,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南平市建瓯生态环境局负责。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南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南平市建瓯生态环境局,
中远智信设计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