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致全市食品生产主体春节期间的温馨提示
2026-02-11
浙江/衢州 招标采购
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致全市食品生产主体春节期间的温馨提示
浙江/衢州-2026-02-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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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

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致全市食品生产主体春节期间的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全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

马年新春佳节将至,食品生产销售迎来旺季,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向全市食品生产主体提示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建立问题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行闭环管理。

二、严把原料准入。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严禁使用来源不明、过期、变质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进行生产。

三、严控生产过程。加强生产环境、设备设施、人员卫生管理,确保符合卫生规范,防范交叉污染。强化对生产工艺关键控制点的监控,严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使用回收食品重新加工。

四、严守出厂检验。严格实施出厂检验制度,保证产品批批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并如实、完整记录检验情况,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严禁出厂。

五、规范标签标识。产品标签标识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不得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不得进行虚假或夸大宣传,不得明示或暗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六、强化人员管理。节前集中组织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技能、应急处置等专题培训,重点强化添加剂使用、隐患识别、不合格产品处置等关键内容学习,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杜绝带病作业。

七、严管停产复产。停产前全面开展生产场所、设备设施、仓储库房安全排查,确保水电燃气关闭、消防设施完好、原料成品封存,做好车间清洁消毒和虫鼠防治工作。节后复产前,组织开展全方位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核查生产环境达标情况、设备设施运行状态、原辅料质量安全、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经自查合格并留存记录后,方可恢复生产。

八、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主动整改。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妥善处置消费纠纷,树立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

提前祝各食品生产主体新春愉快,生产安全!


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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