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2026-02-24 00:00:00
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华兴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明光路**号
成交金额:******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安徽省华兴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拟成交*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办公区的安全保卫、卫生保洁、交通及环境秩序维护、供电(含高低压配电设备)、给排水、空调暖通系统运行和管理、电梯运行和管理、安全视频监控运行和管理、消防系统运行及管理、弱电维修、房屋及办公家具的零星维修、来访接待和会议服务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商谈文件 |
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一年。若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履约良好,合同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同意,且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金额不变。 |
详见商谈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史荣、陈明、杨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号文件、发改办价格〔****〕***号文件、计价格〔****〕****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和“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其他
质疑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座***室,法务与质管中心,联系电话:*************。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中标(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管部门处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
地 址:安徽省亳州市汤王大道与紫苑路交口
联系方式:杨渤、代林林 ************,***********(杨)、***********(代)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联系方式:魏琦、王思棋,*************,***********(魏)、***********(王)
应急客服电话:*************(接听时间:*:*****:**,**:*****:**,节假日除外。潜在供应商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