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2026-02-13 00:00:00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医保智能审核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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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医保智能审核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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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医保智能审核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系统领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医保智能审核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招标内容:医院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系统调研、开发、调试和系统上线工作并交付使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满足本项目需求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完成注册并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方式:投标人(供应商)须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各投标人(供应商)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移动**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下载查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授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监督部门:宁阳县卫生健康局,电话:************
接受异议(质疑)联系人:石经理 联系方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称: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路主任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瑞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经理
电话:************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郭店街道虞山新居*区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经理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