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关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2026年选取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服务的更正公告
2026-02-24
广东/深圳 变更澄清
2关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2026年选取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服务的更正公告
广东/深圳-2026-02-24 00:00:00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落实廉政要求,提高采购效率定于****年*月**在光明土地储备大厦公开招标*家优质高效的社会代理机构为我局****年政府采购项目承接单位,报名条件如下: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网公布的我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从业名录内;

*投标人须签署《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及《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否则作废标处理。

本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欢迎符合上述条件的代理机构按本项目采购需求制作投标资料(一式份),并于****年*月****:**前送至光明区华夏二路土地储备大厦***室(联系人:王工,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年选取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文件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