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印像小阵餐饮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2026-02-14
安徽/合肥 招标采购
肥东县印像小阵餐饮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安徽/合肥-2026-02-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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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2026-02-14 00:00:00
肥东县印像小阵餐饮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市监罚字〔****〕**号
当事人:肥东县印像小阵餐饮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肥东县印像小阵餐饮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大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采购大葱时未索取产品合格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行政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元;*、罚款****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