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冀财罚决〔2026〕5号)
2026-02-11
河北/石家庄 质疑投诉
河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冀财罚决〔2026〕5号)
河北/石家庄-2026-02-11 00:00:00
河北/石家庄-2026-02-11 00:00:00
河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冀财罚决〔****〕*号)
****年**月**日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河北出常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获鹿镇站前街与海山大街交口西南角
二、基本情况
河北出常商贸有限公司在参与“河北经贸大学****年修缮保洁等材料采购项目”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及《河北省财政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冀财规〔****〕*号)中《河北省财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条较轻裁量幅度
四、处罚结果
*. 处以采购金额*‰的罚款****元(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
*.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 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罚日期
**********
六、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