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26-02-13 00:00:00
白岩村“共富驿站”发包公告
发包序号:******[****]**号
一、 白岩村“共富驿站”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 自丽水经开区财政统筹解决,发包人为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南明山街道办事处 ,代建单位为丽水南城新澜建设经营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
二、工程概况:
*.*项目概况:改造对象为村集体所有的*#(*层砖混、***.**㎡)和*#(* 层砖混、***.**㎡)两处长期闲置用房,总投资***.**万元。本次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两栋建筑结构加固、外立面改造、室内装修及室外庭院四部分。建设地点:位于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白岩村。
*.*招标范围:包含施工图实施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不包括 / 。
*.*.工期要求:***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招标控制价:*******元
*.*.下浮率范围:*.*%—*.*%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类证书;
*.*□业绩及证明材料。业绩要求: / ;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类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
(三)其他: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类证书,本项目配备应不少于 * 人;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为准)。
四、发包文件索取途径:
*、本工程发包公告于****年*月 **日起,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
*、获取发包文件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上午*:*****:**;下午**:*****:**)潜在投标人向代理机构提交下列报名资料: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近**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类证书、项目专职安全员身份证及*类安全生产考核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上述报名所需材料可直接送达或电子版发送(邮箱:*********@@**.***)(不接收未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超出报名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人资料)。
五、定标方式:双随机抽取法,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资料参加。报名结束后,发包人将在规定时间、地点组织采用“双随机抽取法”进行定标,在投标单位中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单位,并随机抽取中标下浮率。
六、响应人根据发包公告要求报名,报名前响应人可自愿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领取设计图纸,以自行判断是否参加。
七、工程结算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综合单价按照经审定的招标控制价审核报告中的综合单价计算,结算时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结算总价按中标下浮率下浮结算。
八、联系方式
发包人: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南明山街道办事处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绿谷大道**号
联系人:袁扬
电 话:***********
代建单位: 丽水南城新澜建设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绿谷大道***号
联系人:徐强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和平路**号*号楼*楼
联系人:潘星辰
电 话:***********
本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