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生態環境局嵊泗分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
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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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生態環境局嵊泗分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
浙江/舟山-2026-01-28 00:00:00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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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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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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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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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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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一是深化理论学习。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支部学习会学法、“强基工程”专题学法等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修订法律法规作为核心学习内容,开展各项专题学法*次,进一步推进学法制度化、常态化。二是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置于全局工作突出位置,对“三重一大”事项、涉企规范化执法、普法宣传等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对行政处罚案件亲自跟进,形成“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使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有机衔接、相互促进,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环境重点、难点问题,扎实有效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将法治课程作为必修课,要求全局上下不断加强自我学法意识,提升理论素养,通过自主学习、参加****年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培训等途径,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积极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公务员认真完成****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同时,通过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宪法宣誓仪式,开展涉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集中旁听庭审活动等,不断提升机关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二)全面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法治化。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严格执行内部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将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决策、重要合同、规范性文件出台的必经环节,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项目招投标、询价议价的前置条件,环评审批项目通过各相关科室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通过集体讨论决定。****年度共审核行政合同**件,环评审批项目**个,行政处罚案件*件。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公示行政执法权力与服务事项。所有检查行为通过“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实施,利用数字应用平台留痕管理,接受社会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按规定出具行政执法文书。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根据省级部门制定的行政执法文书指南,制定统一的执法文书格式。对执法文书,按照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和法制审核人员,强化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对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报送市局法规处进行法制审核。

(三)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执法效能。一是科学规划执法,实现“清单式”精准监管。编制《****年度嵊泗县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结合专项行动要求、企业信用等级、项目建设进度等关键信息,形成差异化检查清单。严格执行“无计划不检查”,依计划开展执法检查,严格管控计划外检查,避免随意执法对企业造成干扰。二是技术赋能执法,推行“非接触式”监管。依托在线监控、远程视频、用电监控、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构建常态化非现场执法体系。在重点排污企业推进远程视频监管覆盖,对高耗能行业试点用电监控数据实时分析,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对可通过书面核查、信息共享完成检查的事项,取消现场检查,全年非现场执法占比预计提升至**%以上。三是刚柔并济施策,践行“服务型”执法理念。实行柔性执法与普法学法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对潜在风险企业发放《服务提醒单》,提前预警环境违法风险;对轻微违法行为根据《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给予企业容错空间;对违法企业落实“五书同达”,同步开展学法减罚、信用修复指导,助力企业合规守法。

(四)持续优化生态环境领域法治营商环境。一是落实“三服务”要求,优化项目审批,落实专人指导服务。参与各项重大项目工作专班,全年累计为十余个招商引资项目提供环保政策咨询服务,协助配合二十余个建设项目选址,完成****重大储备项目落地研判,确保所有项目在策划、审批和实施阶段均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全年共计完成项目环评审批**个,完成排污许可证业务办理**家次,完成辐射许可证办理*家次。二是落实项目服务保障体系与生态环境监管的联动机制。加强对排污许可证跟踪管理,有序开展排污许可和执行报告的常态化复核工作。开展排污许可登记企业延续与停运核实,完成排污登记的工业噪声补充,对部分乡镇企业开展远程协助延续服务,全年累计登记**余家。三是深入推进环评领域涉企第三方服务机构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第一时间成立工作组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系统梳理****—****年间环评审批报告**份,涉及**家环评单位及全部评审专家。通过制定《建设单位环评问题回访表》开展反向测评,听取建设单位对环评领域的意见,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对省厅、市局移送的*条问题线索组织调查核实和专家论证,依法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实现线索闭环处理。

(五)不断强化环保普法,筑牢生态法治根基。一是抓“关键少数”,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年,利用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契机,开展《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健全完善干部职工日常学法制度,升级“强基工程”干部成长平台,常态化开展环保业务授课实践。组织开展机关干部参加宪法宣誓、旁听庭审、出庭应诉等法治活动。二是结合重要节点广泛开展环保普法。紧扣“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不断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开展新修订及制定出台的重要法律法规宣传六进等活动,定期组织群众开展空气自动监测站、污水处理厂等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三是强化执法过程精准普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边执法,边普法”,为企业普及环保政策法规、相关治理技术、企业环境风险控制及安全责任落实等。落实“严管+帮扶”的监管模式,聘请环保管家入企帮扶,切实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涉环保“难点堵点”问题。加强矛盾纠纷的化解,及时为困难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坚决依法维护生态环境稳定健康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生态环境类法律专业人才也有缺口,行政执法规范化仍需提升,执法能力建设有待加强,案卷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普法宣传方式较为单一,主要为海报、摆摊、走访入户等,普法工作存在互动性不足、吸引力弱等问题,需进一步创新形式,扩大宣传面,提高社会力量参与度。

三、****年工作思路

一是持续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持续推动全体干部职工经常性学法,通过“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促进全体干部学法、用法、依法履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是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持续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和业务培训,积极参加执法大练兵,案卷评查活动,推动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持续提升。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动,持续提升涉企行政执法效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深化拓展普法活动。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执法专项行动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生态环境普法阵地建设,持续创新普法工作方式,加大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升普法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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