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沙-2026-01-29 00:00:00
根据《海南省民政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民通〔****〕*号)要求,为规范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保障补贴资金精准高效使用,满足失能老年人多样化、专业化养老服务需求,乐东黎族自治县民政局(以下简称“县民政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主体单位
电子消费券适用于自愿参与、信誉良好的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以及经营范围和组织章程中包含养老服务内容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其中,养老机构应依法办理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且具有收住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的服务能力;承诺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 *****-****)等强制性标准要求。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应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养老服务,且具有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
(二)入库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海南省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具备相关经营资质;
*.*****;护理服务队伍相对稳定,护理人员应持有效养老护理员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护理人员不能同时在*家以上服务机构从事护理服务;配备不少于*名专(兼)职管理人员;
*.有固定经营场所,具备与服务规模相匹配的场地和设施设备,符合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相关规定;
*.建立完善的服务管理、财务管理、人员管理、档案管理、内控管理等制度,合理确定服务项目与收费标准,并在醒目位置公示;
*.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得作为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参与本补贴项目。
*.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本省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程序
乐东县辖区内符合上述条件的机构向县民政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乐东黎族自治县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养老服务机构申请表》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服务场所等相关证明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
(二)《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乐东黎族自治县养老服务机构人员花名册》,并提供护理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学历证明、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聘用协议)复印件、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四)信用中国查询无失信记录的证明、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证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人名单的证明等;
招募评审由县民政局对机构提供的材料统一进行评审,确定入库机构名单后进行备案并向社会公告,同时录入养老服务机构库。
注:其他资料请根据金民工程系统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已在“金民工程”养老服务平台备案的机构,无需重复提供上述材料。
三、申请方式
(一)申请时间
本补贴项目自****年*月起正式实施,实施期限为**个月。实施期间,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可随时按要求向县民政局提交并送达申报材料。
(二)审核与备案
县民政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指导服务机构在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完成账号创建、资格认定和信息发布工作,并协助其完成微信支付、支付宝、银联等支付渠道的商户注册工作,确保补贴核销渠道畅通。
(三)退出机制
服务机构自愿退出的,向县民政局提出退出申请,审核通过后由县民政局清退,并同步在“民政通”更新相关信息。
(四)动态管理
县民政局对参与补贴项目的服务机构实施动态管理,根据服务质量、运营状况等实际情况,及时对参与机构进行调整和更新,并向社会公示。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符女士
电子邮箱:********@***.***
地 *****;*****;*****;址:乐东县抱由镇人民一横路*号民政局
附件:*.
乐东黎族自治县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养老服务机构申请表
*.
海南省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居家社区养老项目
乐东黎族自治县民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