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蜀山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框架协议
2026-02-14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2026年蜀山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框架协议
安徽/合肥-2026-02-14 00:00:00

****年蜀山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框架协议第*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蜀山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框架协议第*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þ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答疑

*、问:本项目征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质量优先法)”中“*.*详细审查”中“第一包*人员配备”要求的烹调师、公共营养师需提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同时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截图。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目前已由原职业资格认定转变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下述为引用的两个理由,请查阅:(一)根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明确“用一年时间分步有序将其他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全部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同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制定发布国家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由相关社会组织或用人单位按标准依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颁发证书。”(二)查询《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年版)》,其中已经没有烹调师、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目前已经转变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综上所述,现行烹调师以及公共营养师已经转变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我单位参与本次项目征集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交经人社部门备案的第三方评价机构颁发的中式烹调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及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提供证书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的查询截图以及第三方评价机构在“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公示查询系统”查询的截图,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

*、问:本项目征集文件第**页,对供应商业绩要求如下:自******日以来承接政府单位组织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助餐类服务项目业绩,每提供*个类似的业绩得*分,满分**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委托合同(或委托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我公司具有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不是单一的助餐类服务,而是综合性的服务,合同内容不仅包括助餐类服务,还包括家政保洁、助浴、助医、助行等内容。请问,是否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助餐类服务项目业绩。

答:供应商提供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合同中明确包含了助餐类服务的业绩予以认可。

*、问:本项目征集文件第**页,对体系认证要求如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管部门要求的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可追溯性管理体系认证)、********(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项认证证书可得*分,满分**分。注:提供体系认证证书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截图。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市监餐饮〔*****号)文件第十一条要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推进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等体系建设,并逐步通过体系认证,保持体系持续、良性运行。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皖市监餐饮〔*****号)第二章许可审查通用要求,第八条要求:食品经营者应具有食品安全追溯规章制度,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建立原料供货商管理评价制度以及退出机制等。等于是说,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本身就应该具有食品可追溯和供应链安全管理,属于硬性条件要求。而评审细则又要求提供**/******/****(食品可追溯性管理体系认证)、********(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将相同要素重复要求、将资格条件作为评审因素之嫌。请问,能否将**/******/****(食品可追溯性管理体系认证)、********(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修改为:********(环境管理体系)、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

答: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要求食品经营者应具有食品安全追溯规章制度,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建立原料供货商管理评价制度以及退出机制等,并未将具有**/******/****(食品可追溯性管理体系认证)及********(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纳入审查细则,**/******/****(食品可追溯性管理体系认证)及********(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是对供应商在食品溯源以及供应链安全管理方面更高的要求,并非将资格条件作为评审因素,故本项按原征集文件执行。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蜀山区民政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樊洼路**

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米)一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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