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农村公路“工料法”路面项目包A1标段(评定分离)的中标结果公告
2026-02-14
福建/宁德 中标结果
【福鼎市-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农村公路“工料法”路面项目包A1标段(评定分离)的中标结果公告
福建/宁德-2026-02-14 00:00:00
******
****年农村公路“工料法”路面项目包**标段(评定分离)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工程于****年*月**日在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福鼎市桐山街道江滨北路***号

联系人:董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德市蕉城区天湖东路宝信行政公馆****室

联系人: 陈先生

电 话: ************

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年农村公路“工料法”路面项目包**标段(评定分离)

三、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福建恒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职称证书未提供职称评定网站的网查截图或任职资格文件(职称批文),不满足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第*.*资格评审标准第(*)款“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否决其投标;*)北京市市政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职称证书未提供职称评定网站的网查截图或任职资格文件(职称批文),不满足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第*.*资格评审标准第(*)款“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否决其投标;*)福建骏扬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职称证书未提供职称评定网站的网查截图或任职资格文件(职称批文),不满足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第*.*资格评审标准第(*)款“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否决其投标。

四、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投标报价

中标候选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及以上、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年第*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号)、《福建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办法》、《福建省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例》等相关验收标准合格或以上(注:在工程实施全过程中,所引用的标准和规范如果有修改或新颁,承包人应按新标准、新规范执行。采用新标准、新规范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工期:工程施工计划总工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个月

五、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吴佐快(证书编号:闽****************、闽交安**********、***************)

六、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张魁(评委组长)、田东平、王香允、张彦丽、刘薇云;清标小组成员: 郑琼、赵欢欢、朱守强、翁江晖、叶维乾(招标人代表);定标委员会成员:郑元希、梅学为、吴小平、洪宏、喻小兰(招标人代表)。

八、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九、公示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元(其中含暂列金******元),企业信用使用等级:**,项目经理:吴佐快(证书编号:闽****************、闽交安**********、***************),项目总工:付克华(证书编号:***************) 。*、现场抽取*值为*.**%,定标基准价为********元,定标方案为招标文件已公开的定标方案三(****年*月**日投标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前加密上传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十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监督单位:福鼎市交通运输局、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监督电话:************、************。

十、公示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