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2-14
四川/乐山 质疑投诉
乐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乐山-2026-02-14 00:00:00
乐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乐山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鑫越矫阳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号负*****号

被投诉人:乐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惠安路***号

被投诉人: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乐山市高新区乐高大道*号*幢智创**** *座

四、基本情况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乐山市人民医院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成交产品不符合“中小企业制造”标准,其《中小企业声明函》虚假,不应享受价格扣除。投诉事项*:成交主机型号*********未列入强制节能清单,涉嫌规避监管、虚假响应询价文件。投诉事项*:政府采购中心在质疑答复中未对“制造商”与“生产商”进行依法区分,审查流于形式,未尽到审慎核实的法定义务。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乐山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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