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2026-02-14 00:00:00
怀远县万福镇中心学校校本部劳务外包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怀远县万福镇中心学校校本部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要求:怀远县万福镇中心学校校本部劳务外包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年,采用*+*+*年模式,合同一年一签,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方可考虑续签*年合同,续签不超过 * 年,续签合同不得改变原合同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人员数量、合同价等实质性内容。
*、采购方式:磋商采购
*、最高限价:为学生上交总餐费的**%(按每学年学生伙食费收入估算)
*、采购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点**分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成交人:
(*)名称:安徽亿肴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致和路西后勤中心*楼
(*)成交费率:**.**%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通过*-****(*********@***.***)在线提交。
(*)书面形式现场递交。按成交结果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公吿时间:****年**月**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远县万福镇中心学校
地 址:怀远县万福镇
联系人:柳主任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创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定城镇长征西路花园湖名邸东门面***号
联系人:钱工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