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年广州市南沙区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项目询价公告
2026-02-14
广东/广州 招标采购
2026-2027年广州市南沙区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项目询价公告
广东/广州-2026-02-14 00:00:00

*********年广州市南沙区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发布日期:********** 【浏览字号 : 浏览次数:*

  根据《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广州市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卫规字〔****〕*号)《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广州市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规范的通知》(穗卫家庭〔****〕*号)等要求,结合民政部、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印发的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拟委托一家既具备广州市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资质也具备老年人能力评估资质(国家标准)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现通过公开挂网、综合评比的方式确定承接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年广州市南沙区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项目

  二、询价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类型

  服务类

  (二)项目经费预算(最高限价)

  项目总预算为***,***.**元。项目周期内,实际发生的评估费用低于项目金额,据实结算;实际发生的评估费用高于项目金额,按照项目金额进行结算。具体收费标准:一是老人同时申请广州市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和老年人能力评估的,因评估机构一次上门可完成两次评估,节约了评估人员的通勤时间和沟通成本,故两次评估的收费标准:(*)上门评估:由原来***元[资助标准:区财政资助***元、消费券报销***元、老人自费***元(老年人能力评估自费***元,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自费***元)],调整为***元[资助标准:区财政资助**元、消费券报销***元、老人自费***元(老年人能力评估自费***元,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自费**元)],区财政和老人同时节省**元,合计节省***元。(*)定点评估:由原来***元[资助标准:区财政资助**元、消费券报销***元、老人自费***元(老年人能力评估自费**元,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自费**元)],调整为***元[资助标准:区财政资助**元、消费券报销***元、老人自费**元(老年人能力评估自费**元,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自费**元)],区财政和老人同时节省**元,合计节省***元。二是老人仅申请广州市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的,按照《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上门评估***元/次,定点评估***元/次,其中符合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助条件、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助条件的,由区财政全额资助。其余老年人按上述评估费用由区财政资助**%的费用,老人自费**%的费用。如果因老人自身原因没有在“广州市为老服务平台”“民政通”同时申请广州市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和老年人能力评估的,费用按照相关文件据实结算。若上级出台新的文件政策,按照新的文件政策执行。

  资金来源:南沙区财政资金。

  (三)服务期限

  合同期为一年期,暂定****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四)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年广州市南沙区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项目用户需求书》(以下简称“《用户需求书》”)。

  (五)其他

  报价机构须对本采购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及要求(即附件*《用户需求书》的全部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四、承接机构的资格要求及人员配备要求

  承接机构和人员配备必须符合《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广州市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卫规字〔****〕*号)、《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广州市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规范的通知》(穗卫家庭〔****〕*号)、《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等要求。若政策规范文件发生调整,以最新的政策规范文件要求为准。

  (一)承接机构的资格要求

  承接机构资格的具体要求参照附件*《用户需求书》。

  (二)人员配备要求

  人员配备的具体要求参见附件*《用户需求书》。

  (三)其他要求

  参与报价机构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广州市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确定承接机构方式

  (一)报价高于上述控制价的视为报价无效。为防止恶意竞争,报价低于该控制价**%的,报价机构须书面说明理由并提供充足、合理的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二)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形式比选。通过对价格、整体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分,有效报价范围内综合分数高者为承接机构。评分细则详看附件*《*********年广州市南沙区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项目评分表》。

  (三)若两家及以上报价机构的综合评分均为最高分,选取报价相对较低的为承接机构。若该机构自愿放弃,依综合评分高低依次递补。

  (四)报价文件应当胶装装订成册后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其他包装,在信封或其他包装上加盖骑缝公章,未加盖公章、信封或其他包装上未加盖骑缝公章或未按照规定提交份数等不符合报价要求的,则视为报价无效。

  (五)截至报名时间不足*家报价的,本次询价无效,由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重新组织询价。

  六、报价文件递交

  (一)请于****年*月*日**:**前将报价文件一式肆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提供正本、副本每页及骑缝均需加盖公章)密封送达,并清晰写明项目名称、项目整体服务方案,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二)报价要求:提供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包含项目方案、项目评估团队情况、报价单(含费用明细)、报价机构基本情况、资质证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同类型项目经验、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报价机构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或社会组织登记评估等综合实力证明材料等相关内容并加盖公章(已三证合一的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不再做要求)。

  (三)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报价代表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注:请报价机构在应标文件中制作详细目录,提高评标效率,并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违反本公告要求,则视为报价无效。报价机构对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递交方式:可当面递交(工作日内*:**至**:**,**:**至**:**),也可通过***形式邮寄(以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号***室),联系人:麦小姐,联系电话:************,邮编:******。

  附件:*.《*********年广州市南沙区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项目用户需求书》

  *.《*********年广州市南沙区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项目评分表》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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