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萧县-中标候选人公示】萧县官桥镇高庄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2-14
安徽/宿州 中标结果
【宿州市-萧县-中标候选人公示】萧县官桥镇高庄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宿州-2026-02-14 00:00:00

萧县官桥镇高庄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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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萧县官桥镇高庄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

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萧县官桥镇高庄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名称

萧县官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

萧县官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电话

王部长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百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城东街道南翔恒泰 * 区 * 栋 *** 号

联系人及电话

张社伦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大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科瑞城设计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上海青洪朋行科技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同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淮北市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萧县汇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锦斌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顺风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萧县诺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宿马园区宿马现代产业园三期*栋*单元***室

郑州市二七区陇海中路**号;

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号**幢*层

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城镇安粮二期香樟苑*区**栋***室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花园路;

萧县龙城镇健康南路西

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城镇虎山壹号商铺**#********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江滨东大道****号蓝波湾*#楼**层**公寓式办公(自贸试验区内);

萧县龙城镇交通路西段南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

投标报价(费率%/元)

**.**%

(约*******.**元

**.**%

(约*******.**元

**.**%

(约*******.**元

工期(日历天)

***日历天

(包含勘察设计周期)

***日历天

(包含勘察设计周期)

***日历天

(包含勘察设计周期)

运营期

**年

**年

**年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运营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运营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运营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项目经理

(施工负责人)

姓名

刘丹枫

黄坤

闫乐意

证书名称

二级注册建造师

二级注册建造师

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

****************

************

设计负责人

姓名

朱学良

王涛

陈晗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

***********

***********

综合评估得分

**.**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公示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代理费

*****.**元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下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异议注意事项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萧县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

萧县龙城镇龙山南路与小康路交叉口

联系人/联系电话

项目审批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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