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芯电产业园(吴山集成工厂)项目招标文件变更及答疑澄清/变更公告
2026-02-14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长丰县芯电产业园(吴山集成工厂)项目招标文件变更及答疑澄清/变更公告
安徽/合肥-2026-02-14 00:00:00

长丰县芯电产业园(吴山集成工厂)项目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答疑变更*

长丰县芯电产业园(吴山集成工厂)项目招标文件变更及答疑(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变更

*、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文件的递交”内容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开标时间及地点”内容变更为 “*.*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要素交易市场*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楼*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二、招标文件答疑

问:招标文件***页企业实力"(*)企业实力指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 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对企业颁发的荣誉,如优秀建筑业企业、龙头企业、**强等。"请问:我单位提供:(*)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企业"证书及颁奖文件,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答: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且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予以认可

其他内容不变,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人:合肥北城建设投资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淮南北路与魏武路交口向南***米

人:骆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楼

人:俞凡

联系电话:*************、*************

合肥北城建设投资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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