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2-14 00:00:00
十六浦沿岸公园项目(二期)(施工)
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十六浦沿岸公园项目(二期)(施工)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答疑、澄清、补充如下:
一、质疑回复
*、问:福建省外二级建造师是否按照其注册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响应投标,不用按照福建省二级建造师要求。
答:福建省外二级建造师按照其注册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响应投标。
二、招标文件的补充与修改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修改为:“*******元”。因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调整。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本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的附件中免费下载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格式及***格式)、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施工图纸,并采用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格式)、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造成的任何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中第*章第*节“专用合同条款”**.*.*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④工程结算报告经闽侯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服务中心审核批复后的**天内,付至财政批复的工程结算金额的**%;⑤缺陷责任期满付至财政批复的工程结算金额的**%;⑥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竣工财务决算完成后付清。”修改为:“④工程结算报告经闽侯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服务中心审核批复后的**天内,付至财政批复的工程结算金额的**%;⑤剩余*%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且竣工财务决算完成后付清;⑥增量工程款的拨付:按照《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侯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增量管理规定的通知》(侯政办(****)**号)文中相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更改为:“****年 *月** 日**时**分**秒”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市首邑智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